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2022全年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 我国成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2022全年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
我国成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本报记者 杨天悦
随着在新能源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智能驾驶相关领域逐步建立起竞争优势,国产汽车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汽车出口市场近两年展现出超强增长势头。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汽车出口总量突破300万辆,超过德国的261万辆,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中国汽车品牌在国际市场上也实现了量价齐升。
在全球减碳大背景下,汽车产业的电动化趋势不可逆转,中国汽车产业有机会借此时机实现“弯道超车”。
新能源车成为出口增长点
自8月以来月均出口量全部超30万辆、全年出口量突破300万辆、赶超德国直追日本……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再次实现跨越式增长,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中汽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达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新的增长点。数据显示,新能源车去年出口总量达67.9万辆,同比大增1.2倍;去年11月,新能源汽车出口15.3万辆,创下单月出口量新高。
中汽协常务副会长付炳锋分析,中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除了得益于疫情之下海外供给不足,更重要的是近年来自主品牌在技术和智能驾驶领域建立起的竞争优势。2018年至2020年间,中国汽车出口一直在100万辆左右徘徊。近几年,在电动化和智能化浪潮带动之下,中国汽车出口实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首次突破200万辆,2022年突破300万辆,跻身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在整车企业出口量榜单中,上汽集团、奇瑞和特斯拉分别以90.6万辆、45.2万辆和27.1万辆的成绩位列前三。其中上汽集团独占近3成,出口量同比大增51.48%,创下历史新高;特斯拉品牌因上海超级工厂而具有“中国制造”属性,去年全年交付超71万辆,同比增48%;奇瑞集团出口量达45.2万辆,同比增长67.7%;长安、东风、吉利等车企出口量也取得同比超50%的大幅增长。
中汽协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中,我国自主品牌占据三席。
持续性突破欧洲市场
一系列销量数据的背后,既是我国自主品牌的崛起,也体现出全球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普遍认可。在全球减碳大背景下,中国汽车产业正借助电动化的大趋势实现“弯道超车”。
近年来,比亚迪、奇瑞、长城、吉利等自主车企持续加速海外扩张步伐。去年下半年,比亚迪接连登陆日本、东南亚、欧洲等市场,并获得德国租车公司10万辆新能源车的大订单。吉利汽车与塔维尔汽车集团签约正式开拓阿曼市场,并大手笔入股雷诺韩国,进军韩国市场。领克品牌也通过向亚奥理事会完成交付,再次强化亚太战略。
与此同时,国产汽车出口市场也逐步扩张。“2020年以前,沙特、孟加拉国、埃及等是中国汽车出口的主要海外市场。2021年汽车出口结构优化,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比利时、智利、沙特等国家。随着新能源车大踏步走出国门,去年以来,欧洲和北美正成为中国汽车出口的两大增量市场。”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介绍。
乘联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前三大汽车出口市场分别是墨西哥、沙特和比利时,出口量均突破20万辆;紧随其后的英国、智利和澳大利亚,也逐渐成为我国汽车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在欧洲和北美市场取得持续性突破,使得我国汽车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电动化智能化更具竞争力
在中汽协副总工程师许海东看来,汽车出口强势增长的关键在于中国汽车产品竞争力的大幅提升。“在质量、外观、操控性、可靠性等方面,自主品牌的产品都不比合资企业差,在电动化和智能网联配置方面甚至更具竞争力。”许海东说。
随着海外扩张步伐加速,自主品牌的整体车辆质量标准也在与世界接轨。去年以来,蔚来ES8、比亚迪Atto、WEY品牌Coffee 01等多款中国电动车获得“欧洲新车评估计划(NCAP)”五星级评级。获得这项评级要求测试车辆配备远远超出法律基本要求的主动和被动安全功能,包括额外的安全气囊及驾驶辅助、驾驶监测等系统。
越来越多的国产新能源车获得认可,体现出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中国汽车出口量均价达1.89万美元,其中纯电动车均价为2.58万美元。据法国汽车咨询公司Inovev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将占欧洲新车销量的40%,中国品牌将占全电动汽车市场的12.5%至20%,销量会在72.5万辆至116万辆之间。业内分析认为,随着产品竞争力逐渐提升,中国汽车出口已经步入新阶段。